发布日期:2024-11-19 00:31 点击次数:194
又一名原中管干部被判死缓。
11月1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陈继兴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纠纷处置、土地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同时,2003年至2020年,陈继兴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8亿余元。
相比今年8月一审开庭时检方的起诉指控,根据法院查明,陈继兴的敛财时间有了变化,当时陈继兴被指控于2002年至2015年期间收受财物。
同时法院还查明,2019年至2022年,陈继兴退休后,利用原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18年至2022年,陈继兴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万余元,这个敛财时间相比受审时的检方指控同样有所变化。
法院认为,陈继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同时,陈继兴也有自首和立功表现。法院指出,鉴于陈继兴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
陈继兴1954年8月出生,已年满70周岁。他1977年参加工作后进入广东省财政厅工作,6年里从科员成为副处长,1992年升任副厅长,并曾在任副厅长期间挂职河源市副市长。1998年,陈继兴升任省财政厅厅长,4年后转任江门市委书记。
从2002年至2011年,陈继兴在江门担任了整整9年的市委书记。在他离任几年后,江门发生了受外界关注的“腐败窝案”。多名曾任职于江门的干部密集落马,包括江门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毛荣楷,江门原市长邓伟根,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江门市原副市长梁许赞,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聂党权,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志平,江门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林春生,江门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李惠文,江门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向斌等。
其中,梁许赞、王积俊、邹家军、聂党权、魏志平、李惠文、向斌都在江门任职多年,在陈继兴担任江门“一把手”期间一直是其下属。2018年落马的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早年也曾是陈继兴的下属,他曾长期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最终因受贿1.4亿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月,陈继兴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部级,2018年卸任。去年7月,退休5年多的陈继兴落马。
据媒体报道,陈继兴还是一名象棋“超级发烧友”。陈继兴主政江门期间,江门举办了多场重要象棋比赛,陈继兴每天中午都要在办公室与人“杀一盘”。当地还传言,陈继兴收藏了大量名贵象棋,有些商人见陈继兴喜爱象棋,还专门去制作、收购高级象棋送给陈继兴。